各学院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基金委)发布的《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》和实施办法,现就我校2026年度“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创新项目”)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介绍
基金委设立“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,旨在通过校际国际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,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,服务国家战略与学科建设。申报采取 “先立项、后选派”的项目制模式,由项目单位申报立项,立项后按照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员派出,涵盖不同类别人才培养。
(一)派出类别
根据基金委规定,创新项目选派类别可包括以下类型(详细标准请参照基金委指南):
1.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
2.博士后研究人员
3.访问学者、高级研究学者
4.针对紧缺领域或具体情况,也可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(须符合基金委相关条件,且本科插班生仅限“强基计划”等背景)
(二)资助内容
一般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、留学期间奖学金,部分攻读不同学位类别可能含学费资助。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
我校可申报创新项目3项。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优势与人才培养规划,精心设计创新培养项目方案。
申报要求:
(一)项目应体现 “创新、自主、精准”理念,紧扣国家需求,突出我校学科特色与国际合作,可面向我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学科或优势学科布局,体现跨学科创新。
(二)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高校/科研机构,或在合作领域具有显著优势,具备实质性合作基础,建议已有有效中外合作协议支持。
三、项目申报准备
请各申报单位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(电子版):
(一) 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》(按基金委模板,详见附件1)
(二)单位推荐意见: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(模板详见附件2)
(三)中外合作协议:包括中文与英文版本;如有多家国内参与单位,应提供对应确认材料
(四)项目学费明细(如申请学费资助项目)
(五)经费配套说明:如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资助,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
四、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
时间节点 |
工作内容 |
即日起—2025年9月24日 |
各学院组织项目论证,完成电子申报材料准备,并报送到邮箱zww@xaut.edu.cn,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格式建议为“创新项目申报材料-单位名称”。 |
2025年9月25–30日 |
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推荐项目。 |
2025年10月1–10日 |
国际处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信息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project)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所有材料。 |
2025年12月底前 |
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,完成立项,公布获批项目结果。 |
2026年 |
项目单位选拔推荐派出人员,并组织其在线申请,完成录取与出国派遣程序。 |
五、其他
(一)项目实施办法、指南、常见问题、申请材料等资料详见附件。
(二)国际处联系人:朱未未
联系电话:029-61125640
邮箱:zww@xaut.edu.cn
国际处
2025年9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