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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创新性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

发表时间: 2025年09月03日 16:35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基金委)发布的《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》和实施办法,现就我校2026年度“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创新项目”)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介绍

基金委设立“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,旨在通过校际国际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,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,服务国家战略与学科建设。申报采取 “先立项、后选派”的项目制模式,由项目单位申报立项,立项后按照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员派出,涵盖不同类别人才培养。

(一)派出类别

根据基金委规定,创新项目选派类别可包括以下类型(详细标准请参照基金委指南):

1.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

2.博士后研究人员

3.访问学者、高级研究学者

4.针对紧缺领域或具体情况,也可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(须符合基金委相关条件,且本科插班生仅限“强基计划”等背景)

(二)资助内容

一般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、留学期间奖学金,部分攻读不同学位类别可能含学费资助。
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

我校可申报创新项目3。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优势与人才培养规划,精心设计创新培养项目方案。

申报要求:

(一)项目应体现 “创新、自主、精准”理念,紧扣国家需求,突出我校学科特色与国际合作,可面向我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学科或优势学科布局,体现跨学科创新。

(二)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高校/科研机构,或在合作领域具有显著优势,具备实质性合作基础,建议已有有效中外合作协议支持。

三、项目申报准备

请各申报单位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(电子版):

(一) 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》(按基金委模板,详见附件1

(二)单位推荐意见: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(模板详见附件2

(三)中外合作协议:包括中文与英文版本;如有多家国内参与单位,应提供对应确认材料

(四)项目学费明细(如申请学费资助项目)

(五)经费配套说明:如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资助,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

四、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

时间节点

工作内容

即日起2025924

各学院组织项目论证,完成电子申报材料准备,并报送到邮箱zww@xaut.edu.cn,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格式建议为“创新项目申报材料-单位名称”。

202592530

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推荐项目。

202510110

国际处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信息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project)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所有材料。

202512月底前

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,完成立项,公布获批项目结果。

2026

项目单位选拔推荐派出人员,并组织其在线申请,完成录取与出国派遣程序。

五、其他

(一)项目实施办法、指南、常见问题、申请材料等资料详见附件。

(二)国际处联系人:朱未未

联系电话:029-61125640

邮箱:zww@xaut.edu.cn


国际处

20259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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