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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国(境)外来访人员审批工作的说明

发表时间: 2019年07月24日 18:04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(部门):

为了稳步推进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,更好推动我校与国境(外)机构及个人的交流合作,进一步规范国(境)外来访团组与个人的申报审批、财务手续流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根据国际化发展及教学科研需要,邀请国(境)外专家短期来访时,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短期来访外国专家登记表(试用版)》,制定接待方案、明确经费预算及来源,经所在学院(部门)负责人审核后,报国际处审批,登记表原件由国际处存档,复印件由主办学院(部门)存档;

二、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部门(学院),还需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涉外活动保密审查表》,制定保密方案、经所在学院(部门)审核、国际处审批后,报校保密办备案。审查表原件由国际处存档,复印件发至校保密办、主办学院(部门)各存档1份。

特此说明。

附件:1.《西安理工大学短期来访外国专家登记表(试用版)》

      2.《西安理工大学涉外活动保密审查表》

      3.《境外专家来访学术交流活动报销单》

      4.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部门(学院)名单

国际处

保密办

2019年7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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