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门):
为了稳步推进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,更好推动我校与国境(外)机构及个人的交流合作,进一步规范国(境)外来访团组与个人的申报审批、财务手续流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国际化发展及教学科研需要,邀请国(境)外专家短期来访时,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外事接接待审批表》,制定接待方案、明确经费预算及来源,经所在学院(部门)负责人审核后,报国际处审批,登记表原件由国际处存档,复印件由主办学院(部门)存档;
二、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部门(学院),还需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涉外活动保密审查表》,制定保密方案、经所在学院(部门)审核、国际处审批后,报校保密办备案。审查表原件由国际处存档,复印件发至校保密办、主办学院(部门)各存档1份。
特此说明。
附件:1.《西安理工大学外事接接待审批表》
2.《西安理工大学涉外活动保密审查表》
3.《西安理工大学外事接待清单》
4.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部门(学院)名单
国际处
保密办
2019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