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西理字[2007]6号文件,现就我校聘请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的聘请流程说明如下:
(一)、提出人选
各学院按照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聘请条件提出拟聘人选,并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聘任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审批表》。
(二)、专家评议
学院请两位及以上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国内外知名教授,对拟聘人选的学术水平、学术声望以及与学校可能的合作与贡献等进行评议,提出同行专家评议意见,并由两位及以上同行专家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推荐表》。
(三)、学校审批
1.名誉教授:
学院将《西安理工大学聘任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审批表》及《西安理工大学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推荐表》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、初审合格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,校长聘请。
2.客座教授:
学院将《西安理工大学聘任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审批表》及《西安理工大学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推荐表》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,校长聘请。
(四)、聘书制作
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制作聘书。
(五)、聘请仪式
由学校或聘请单位举行相应的授予仪式,并颁发聘书、校徽。
特此说明。
附件1:《西安理工大学聘任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审批表》
2:《西安理工大学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推荐表》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19年7月28日